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,我们曾经背诵,那印刷在我们小学簿子后面的《国家原则》RUKUN NEGARA宣言?
原来,《国家原则》宣言是在马来西亚经历了1969年513事件之后,次年在国庆日庆典上,做为马来西亚政府对513事件的官方回应,此后也成为了马来西亚的建国理念。让我们一同回顾一下,当时这个由时任第二届首相的敦阿都拉萨领导的国家咨询理事会(Majlis Perundingan Negara, MAPEN)所拟定,最主要的部分内容,经翻译后,如下:
我们的祖国马来西亚决心致力:
- 达致全体人民更紧密的团结;
- 维护民主生活方式;
- 创造一个公平社会,以公平分享国家的财富;
- 确保国内各种不同而丰富的文化传统获得宽大的对待;
- 建立一个基于现代科学和工艺的进步社会。
因此,我们——马来西亚的人民,誓言同心协力遵照以下原则来达致上述目标:
- 信奉上苍 KEPERCAYAAN KEPADA TUHAN
- 忠于君国 KESETIAAN KEPADA RAJA DAN NEGARA
- 维护宪法 KELUHURAN PERLEMBAGAAN
- 尊崇法治 KEDAULATAN UNDANG-UNDANG
- 培养德行 KESOPANAN DAN KESUSILAAN
笔者回想起当初第一次诵读这个《国家原则》的时候,虽然那可是卅几年前的事情了,但对于这二十个字句,至今仍朗朗上口,并没有随着岁月的增长而在记忆中消失,反倒今天念起来别有一番滋味,甚至还增添了一些更深的体会。在今年共庆58周年的“马来西亚日”时,和读者们一同探讨、分享。
原来,我们所处的国家-马来西亚,是一个相信上帝(上苍)的国家,暂且不论是因为国教是伊斯兰教的缘故,我们应该看见,马来西亚建国的基础,是要建立在对神主权的认识和对神的忠心上的。
出20:3; 申5:7
“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”
在圣经“十诫”当中的第一个诫命,上帝清楚的阐述了祂自己的绝对性。在祂颁布“十诫”与以色列子民的时候,要他们先认定神的主权,对比之下,在我们的《国家原则》当中,不也是要我们如此吗?
今天,值得庆幸的是,我们并没有看见有众人为着《国家原则》里提到的“上苍”是指着哪一位神而争得面红耳赤,大家都似乎知道,我们要相信的,就是那创造宇宙万有的唯一主宰(说到主宰,也必然是唯一的;因为若不是唯一的,何来主宰的权柄呢?)
今天,较让人感到失望的是,有者打着“高举宗教”的旗帜,强逼非其宗教信仰者去听从他出于人意的种种宗教条例,甚至还要将之取代我们现有的宪法;有者更出于自己政治上的权益考量,通过宗教,制造假想敌,以图用众多的人数来巩固自己的地位。
这些动作,难道就是大家“信奉上苍”的表现?仰或是大家似乎完全忘记了国家的原则,漠视“上苍”的存在了?
基督徒所相信的“上苍(上帝)”,绝对不是一位“阿拉丁灯神”,祂不是一位只为圆我们个人自己的意愿而违背祂自己旨意的神。我们在世短短几十年,相比起从亘古到永恒的上帝,我们当存敬畏祂的心来相信祂的主权,当从心灵和诚实敬拜祂。
彼得前书 1:17
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、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,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
我们所宣告的《国家原则》,“信奉上苍”是要我们将上帝神摆在第一位的,其后的是对国家–忠于君国,维护宪法,遵崇法治,到最后的个体–培养德行。就像曾经有位歌星苏芮所唱的歌词那样:“没有天,哪有地;没有地,哪有家;没有家,哪有你…” 没有创造天地的上帝,也不会有国家,更甭讲有你我了。
愿我们能够在背诵我们的《国家原则》的时候,重视每一项原则,誓言同心协力遵照,并且通过行动来活出来。
祝“马来西亚日”快乐,愿神继续赐福马来西亚!
腓力仆柯
写于主后2021年9月16日(马来西亚日)
图片来源:互联网
(作者言论,不代表本中心立场)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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